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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務組 - 總務處 | 2021-04-20 | 點閱數: 521

一、依據本府經發局通知辦理。

二、轉知本府經濟發展局通知「自 4 月 23 日起「本市非工業用戶(含學校)節水率由減量供水 10%提升至 20%」(原來是 10%),

自來水公司將於 4 月 23 日進行抄錶,

抄錶未符合學校將於 4 月 29 日獲發勸導單,

5 月 6 日實行鉛封作業(已鉛封學校會再鉛封一圈),

請貴校務必加強節水措施宣導、減少不必要的用水浪費(確保無漏水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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