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和國中慈輝分校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招收七年級暨八年級轉介學生簡章」1 份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0 年 2 月 19 日府教學特字第 110003749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招生期間自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17 日止,招生對象為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含國小六年級畢業生),經原籍學校審定,因家庭功能失常、學習動機低落所引發之中輟情形,並經學校或教育局(處)評估學生現況不適合學校學習,需於中介教育學校輔導者,符合申請備齊相關資料逕向嘉義縣民和國中慈輝分校提出申請。
三、檢附旨揭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