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同仁於110年 2 月 26 日前檢附下列表件,逕送本校人事室辦理申請,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人事室洽詢。
1.繳費收據正本(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如為影本,請簽名並加蓋「與正本相符」)。
2.成績單正本【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平均成績達 70 分以上之證明(含 70 分),如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教務處印戳】。
3.進修補助費申請表(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