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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9-08-21 | 點閱數: 638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7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 2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落實特教生就近入學及安置,請務必轉知特教相關人員及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