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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20-10-24 | 點閱數: 318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61 條規定略以:「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依聽覺功能或言語功能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其參與公共事務所需之服務;……」,社家署業製作相關宣導動畫。
二、旨揭宣導動畫電子檔,請逕自下載使用,途徑: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 https://dpws.sfaa.gov.tw/)/主題專區/
手語翻譯服務/地方政府提供手語翻譯服務宣導動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