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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研組 - 教務處 | 2020-09-16 | 點閱數: 450

一、依據 109 年 8 月 31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09042010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工作坊辦理期程與地點:
(一)北區: 109 年 9 月 12 日(六)-109 年 9 月 13 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活動中心 4 樓 406 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二)中區: 109 年 9 月 19 日(六)-109 年 9 月 20 日(日),臺中集思文心會議中心 4 樓 G1 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107 號)。
四、本計畫參與對象,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一)獲選本計畫 109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8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獲選本計畫 109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8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四)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五、檢附旨揭工作坊計畫書供參,詳如附件。
六、敬請各位師長逕上本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 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index.aspx?sid=19 )活動專區-初階工作坊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七、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