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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0-07-05 | 點閱數: 723

說明:

一、依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六、第七條規定辦理及本局資訊中心第 158470號公告。

二、本案係強化校園急救教育活動,全市教職員工均應接受急救教育訓練,增進急救技能。另 CPR(心肺復甦術)證照期限為 2 年,需於期限到期前參加複訓課程,加強急救知能及技能,並確保證照有效期,以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三、請各校轉知尚未報名的教職員工,務必於 109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4 點前完成報名,目前尚有名額場次如下:

(一)永華區:第 6 、 8 、 9 及 10 梯次。

(二)大北門區:第 2 、 4 梯次。

(三)大新營區:第 1 、 2 及 3 梯次。

四、其它:

(一)本研習每梯次以 200人為限,額滿為止;各區報名額滿之梯次,原則研習當日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倘對報名有疑問者,請洽各區承辦學校承辦人(詳如附件計畫)。

五、本案研習參加對象:

(一) 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未接受 CPR 訓練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二) 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109 年度須接受複訓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六、研習課程

(一)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CPR)研習線上學習沿用 107 年度學習資料。

(二)請參訓人員於實體研習課前,逕至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http://hps.tn.edu.tw/首頁「資源專區-影像專區」) 完成線上學習。

(三)另請依報名場次時間至研習地點接受筆試及實作訓練。

七、檢附109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