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1 日府法消字第 1140376012 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使消費教育宣導之推廣效能持續發揮。
三、內容宣傳教材: 相關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素材,敬請下載應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圖卡資訊,或自行設計文宣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