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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體育組長 - 競賽資訊 | 2024-10-22 | 點閱數: 74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會舉辦「113 年全國國小盃羽球錦標賽」,其中競賽規程第玖條第二項參賽資格修正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113 年 10 月 16 日國羽行(一)字第 1130000524 號函辦理。

二、經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10 月 11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130037901A 號函奉悉,放寬國小盃羽球比賽禁賽規定,故刪除原競賽規程第玖條第二項「無論前一年是否參賽,三年級轉學則四年級禁賽、四年級轉學則五年級禁賽依此類推」,並修正補充「未參加 112 年國小盃者,則不在此限」等字樣。

三、故「113 年全國國小盃羽球錦標賽」中競賽規程第玖條第二項修訂為:個人賽部分開放轉學生參賽,團體賽部分限制轉學生禁賽一年/次(未參加 112 年國小盃者,則不在此限)。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需由校方提供入學證明。

四、檢附修正之競賽規程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