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開學日8/30即開始
https://forms.gle/Yi4AqyxLfRpudA3A7
課後照顧以整學期為主,社團/學扶等前後週次不上課,恕無法短期安置。
已於週一轉交學生帶回,請於週三前完成送交導師。
提醒您,開學第 1-2 週及期末考後不開班,需安排放學後接送,無法安置課後照顧,謝謝。
中年級週四 中年級:授課教師因公務,調整為週二放學後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