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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校園公告 | 2021-09-02 | 點閱數: 208

一、依據教育部110825日臺教社()字第1100115001號函辦理。

二、請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學有興趣的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以及其他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識者踴躍參加,併請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