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成績已寄發到各考生的電子信箱,若未收到成績單,請來電教務處 06-3588635#701 ,將重新寄發。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附件 2)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 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