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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校園公告 | 2020-07-24 | 點閱數: 642

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民小學 109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9.7.24)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第一次公告】

  • 依據

、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

代理教師

(限具身心障礙證明)

控管(懸缺)

1

(限具身心障礙證明)

1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1. 具身心障礙手冊
  2. 擔任導師。
  3. 須配合校務發展任務。
 

  二、聘期: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三、依文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報名資格

  1. 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2.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3. 同時具臺南市 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

第 2次報名資格

  1. 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2.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3.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次報名資格

  1. 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2.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3.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4. 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09年 7月 24 日(星期五)至 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ckes.tn.edu.tw/

                臺南市學校身障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Disability/Disabledjob.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2、第3惟是否額

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tn.edu.tw/

 

第 1次報名時間

109年 7月 25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

因作業時間所需,7月 29 日(星期三)報名至中午 12 時

每天上午 10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報名時間

109年 7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報名時間

109年 8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 2號,電話: 06-3588635轉 7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 資料登錄:有意者請於 109 年 7 月 29 日 16 時前,至臺南市學校身障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Disability/Disabledjob.aspx)完成資料登錄。

   (二) 繳交資料:

      1.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2.「報名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報名現場填發)各一份。

      3.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4.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

    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5.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

  6.臺南市 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7.個人教學檔案一式 3(含個人簡介、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歷年服務

        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10 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8.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三) 繳交期限:報名期限內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甄試日期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甄試日期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甄試日期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時 30 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 範圍:高年級數學(不限版本、單元自選,可自備教材及教具)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5-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於試教最後一位應試完後隨即舉行口試。

  四、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

      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

       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時前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2時前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2時前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第 2次成績複查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第 3次成績複查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

       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第 2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第 3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09年7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

      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次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
https://www.ck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

      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光檢

     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

      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

      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3588635轉 701 (教務處)  信箱: hscorpi@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3588635轉 701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3588635轉 701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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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