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民小學 109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9.7.24)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第一次公告】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一般 代理教師 (限具身心障礙證明) |
控管(懸缺) |
1 (限具身心障礙證明) |
1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
二、聘期: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三、依文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三)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報名資格 |
|
第 2次報名資格 |
|
第 3次報名資格 |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09年 7月 24 日(星期五)至 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ckes.tn.edu.tw/
臺南市學校身障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Disability/Disabledjob.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惟是否額
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tn.edu.tw/)。
第 1次報名時間 |
109年 7月 25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 因作業時間所需,7月 29 日(星期三)報名至中午 12 時。 每天上午 10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09年 7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 2號,電話: 06-3588635轉 7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 資料登錄:有意者請於 109 年 7 月 29 日 16 時前,至臺南市學校身障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Disability/Disabledjob.aspx)完成資料登錄。
(二) 繳交資料:
1.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2.「報名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報名現場填發)各一份。
3.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4.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
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5.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
6.臺南市 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7.個人教學檔案一式 3份(含個人簡介、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歷年服務
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10 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8.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三) 繳交期限:報名期限內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甄試日期 |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時 30 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 範圍:高年級數學(不限版本、單元自選,可自備教材及教具)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5-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於試教最後一位應試完後隨即舉行口試。
四、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
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
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時前 |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2時前 |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2時前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第 2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
第 3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
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0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 |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09年7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
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次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ck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
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光檢
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
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
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3588635轉 701 (教務處) 信箱: hscorpi@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3588635轉 701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3588635轉 701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