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甄選結果
【從缺】
二、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
(一)甄選名額: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二)報名時間:110年 7月 23日(星期五)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甄選日期:110年 7月26日(星期一)上午 9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四)第三次甄選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除依上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外,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參教育部 103年 10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108934 號函)
(1)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且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 學分班者。
(3)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 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