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 一)審查地點:仁德國中活動中心。
- 二)審查時間:110年 5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 三)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教師證書、學歷證明文件、介聘原因足資證明文件、服務年資、考核、獎懲、研習證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及影本各 1份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本市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俾利審查。有關積分證明文件如下:
- 在本市服務年資證明(採計至 110年 7月 31 日止)。
- 在本市最近五年成績考核證明(104學年度至 108學年度)。
- 在本市最近五年獎懲及研習證明(105年 4月 30日至 110 年 4 月 29 日止)。研習時數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教師學習護照」時數,請申請介聘教師自行列印,並經人事主任(或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 介聘原因證明,如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 110年 4月、 5月止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不得省略)。
- 如申請介聘至非現職任教科(類)別,而須提出在科(類)別最近三年內任教一年以上之證明文件者,請檢附課表並經教學組長、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 四)若教師於校內曾有轉任情形,請務必於服務證明書中加註。
- 五)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應於110年 4月 29日(星期四)前自行上網填報資料,並請務必慎選志願。於上網進行電腦作業時,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餘相關注意事項,請逕至 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查詢,網址:http://tas.kh.edu.tw/。
- 六)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於現職學校服務未滿 6學期者,當日應另檢附「他縣市介聘同意書」(如附件 1)。
- 七)若委託他人參加積分審查者,當日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 2)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 八)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 110年 5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送達仁德國中活動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 九)請依個別身體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並建議全程佩戴口罩。
- 若有相關疑義,幼兒園請洽特幼教育科姜小姐(電話: 2992479)、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邱小姐(電話: 7000818 分機 99752)、國小請洽課程發展科鄭先生(電話: 2991111 分機 8330)、國中請洽課程發展科鄭小姐(電話: 2991111 分機 8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