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臺南市忠義國小 113 年臨時人員甄選補充說明 01.10
用人單位 |
總務處 |
人員類別/職稱 |
臨時人員 |
需求人數 |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
甄試方式 |
面試 100%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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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時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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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基本資格: 1.國中以上學歷。 2.能勝任上述之工作內容。 3.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 |
報名時間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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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繳文件 |
下列文件請依序排放:
*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預定進用期間 |
本次甄選經錄取後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後正式錄取(屬臨時人員),聘期依實際到職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試用期間如工作不能勝任或品行不端者,得隨時停止試用並解雇。 |
上班地點/時間 |
地點:本校 時間:每週排定時段,依據學校實際需求,可進行調整。 |
錄取及報到 |
1.錄取: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備 取資格保留期限三個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80 分) 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2.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後,須於規定時間內報到,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逾期取消錄取資格,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
備註 |
1.經費可支付期間: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114 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 113 年考核結果與 114 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2.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3.報名簡章請自行於台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忠義國小網站(http://www.cies.tn.edu.tw)下載,或 請至本校警衛室索取。 4.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臨時人員聘用相關規定辦理, 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5.本案聯絡人:總務處陳主任 06-2222768*704 。 事務組蔡組長 06-2222768*714 。 |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