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2 年 12 月 12 日府人考字第 1121637599 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2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120024612 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 4 點第 1 項規定略以,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對簡任第 10 職等或相當簡任第 10 職等以上人員所為之懲處,及對薦任第 9 職等或相當薦任第 9 職等以下人員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者,應將懲處令副本抄送監察院,請貴機關(校)確實辦理。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來函 1 份。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