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之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二、為協助本局所屬各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本局提供下列資源請各校善加利用:
(一)於本局網站內建置「臺南市學校身障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Disability)。
(二)於本局資訊中心「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新增身障職缺專區。
(三)與本府勞工局合作,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人力銀行協助學校刊登徵才及媒合身障人員(聯繫方式: 06-2986041 鄭
小姐, 06-2987463 沈小姐)。
(四)與本府社會局合作,爾後各校如有身障職缺時,可提供該局有關職缺相關資料,該局將協助各校將職缺張貼服
務台及轉知本市立案身心障礙團體(聯繫方式: 06-2991111 分機 8652 林小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