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辦理,本局 112 年 4 月 24 日於教育局公告編號 216949 進行徵件(諒達)。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12 班(含)以上學校學校務必送件,其餘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 10 件、佳作 15 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收件時間與地點:即日起延至 112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寄達承辦學校北區立人國小輔導室游雅棠主任收,信封註明「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寄送地址: 704 台南市北區立人里 1 鄰西門路三段 41 號,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 2222054 分機 740 ;請同步於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8188 進行線上報名。
(四)作品:
1.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規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2.內容: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
※主題內涵:「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 權」與「尊重兒童意見」。
(五)評選:主題內涵切合度 50%、創意表現 30%、版面設計編排 20%。
三、其他詳細比賽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