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5 月 1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20070191 號函辦理。
二、有關「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經衛生福利部 112 年 4 月 17 日衛授疾字第 1120200298 號公告在案,衛生福利部公告勘誤前揭公告附件「因應 COVID-19 疫情防疫措施及裁罰規定表」,修正如附件。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