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爭取優秀師資留任,並因應學校寒暑假期間有代理教師到校協助校務及參與活動之需求,自即日起,本市公立中
小學及幼兒園得核給長期代理教師全學年聘期;長期代理教師服務日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於寒暑假期間仍在聘者,應配合本局及學校規定處理校務或參與活動,後續相關權利義務併依中央修正之規定調整辦理。
二、承上,考量學校於寒暑假期間仍有校務需代理教師協助辦理,如課程、營隊、學生輔導以及行政事務等,爰本市長
期代理教師依實際到職日起聘, 111 全學年或 111 學年第 2 學期整學期聘任者迄日最長得延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暑假期間
仍在聘者應到校協助處理校務或參與活動,所增加之經費,除教育部補助增置員額部分另依相關規定辦理外,由各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三、有關旨案調整聘期後,聘書及敘薪通知書建議作法如下:
(一)整學年聘期者:不重新製發聘書及敘薪通知書,於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加註:「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2 月○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20232223 號函辦理,延長○師聘期,○師聘期自 111 年○月○日(起聘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二)第二學期新聘者:依現行相關規定甄選聘任後依實際聘期製發聘書及敘薪通知書。
四、倘有代理教師聘期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局各業管人員:
(一)國高中:課程發展科鄭小姐, 06-2991111 分機 8648 ,網電 99205 。
(二)國小:課程發展科鄭小姐, 06-2991111 分機 8643 ,網電 99214 。
(三)幼兒園:特幼教育科吳小姐, 06-2991111 分機 7849 ,網電 99713 。
(四)特教:特幼教育科陳小姐, 06-2991111 分機 7849 ,網電 99754 。
五、另有關聘書及敘薪通知書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局人事室金小姐, 06-2991111 分機 8967 ,網電 99086 。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