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應行公告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修正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1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1008437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6 日以院臺法字第 1110025835 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