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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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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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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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一、本局109年9月10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91107316號函諒達。
二、師生進入校園強制體溫量測措施實施至109年9月30日,10月1日後改為學生自主量測體溫措施,惟另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決定,隨時調整相關防疫作為:
(一)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出門上學前應量測體溫,配合每日登載於家庭聯絡簿。
(二)到校後由導師檢查體溫量測紀錄,學生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請就醫並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課。
(三)學生就醫後請家長回報學校診斷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