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5 月 1 日府教永字第 1140612181 號函
主旨:本市「臺南市立沙崙國民中學」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改制為「臺南市立沙崙國際高級中等學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辦理。
二、本案學校改制於本市教育審議委員會 113 年度第 2 次會議審議通過,業經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0031762 號函同意備查。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本府教育局課程發展科、本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本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本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本府教育局秘書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本府教育局會計室、本府教育局政風室、本府教育局資訊中心、本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本府教育局原民教育資源中心、本府教育局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本府教育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本府教育局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本府教育局永續校園科、臺南市立沙崙高級中等學校新設校籌備處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