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第 3 點第 2 項第 2 款規定:「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於該工作地所屬學區學校就讀。」
二、次依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 8 點第 1 項第 4 款規定:「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申請轉入該工作地所屬學區非總量管制學校就讀,並檢附員工在職證明、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
三、新生依家長工作所在地就學申請流程。
- 親自到校提出入學申請(3/20 上午 9 時~3/28 中午 12 時)
- 申請流程
(1)申請書正本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具詳細記事)
(3)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4) 工作所在地/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照片)
(5) 就學申請委託書(家長雙方須到場或寫委託書)
(6) 線上填寫新生名冊匯入資料
- 學校審核完成將新生資料匯入本校報到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