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主旨:本校 111 年度「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進修教師於民國 111 年 7 月至 112 年 8 月寒、暑假及平日進修期間,請各校准予公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學分班依據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9 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2030 號函、 111 年 6 月 10 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10057482 號函、及 111 年 6 月 21 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2486O 號函辦理。參加對象為協助參與國教署 111 學年度辦理之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或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 之核定學校教師,以及各縣市政府自辦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學校教師。另外,為利教育資源有效利用,尚有餘額由本校自行招收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二、旨揭學分班第三階段課程訂於 112 年 2 月 1~3 日辦理,為維課程品質及教學成效,本班訂有出缺席規定「第三階段課程出席不得低於 15 小時,且通過教學評量項目。」缺課超過規定或成績不及格者,恕不發給相關證明。請各校准予進修教師公假,檢附旨揭學分班名冊及課程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