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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0440513 號,做以下宣導: 1 、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飲品種類限於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七種液態食品。 2 、請加強宣導校園食品常見錯誤案例(例如自校外訂購含糖飲料獎勵學生,校慶、運動會、兒童節等特殊活動開放廠商擺攤販賣不符上開規範之商品,販賣機販售隱藏版非校園食品品項等),以維護學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