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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綉娥 - 人事室 | 2015-02-04 | 點閱數: 733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104 年 2 月 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40121224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局清廉形象,惠請各所屬機關、學校參酌運用本局 104 年 1 月 27 日南市教政字第 1040097146 號函所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學校春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一),透由網頁、電子看板、跑馬燈、電子郵件、口頭、海報等多元管道,積極向同仁及民眾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登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