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計畫各校編制內教師均須完成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研習培訓。
三、參加對象:未完成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教師。
四、研習資訊如下:
(一)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場次如下:
第一場
研習時間: 113 年 08 月 21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15 分。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645】
研習地點:教育局資訊中心 3 樓電腦教室(五妃街 236-1 號)。
第二場
研習時間: 113 年 09 月 18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15 分。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647】
研習地點:教育局資訊中心 3 樓電腦教室(五妃街 236-1 號)。
第三場
研習時間: 113 年 09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15 分。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649】
研習地點:教育局資訊中心 3 樓電腦教室(五妃街 236-1 號)。
(二)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場次如下:
第一場
研習時間: 113 年 08 月 21 日下午 1 時至 4 時。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646】
研習地點:教育局資訊中心 3 樓電腦教室(五妃街 236-1 號)。
第二場
研習時間: 113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 時至 4 時。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648】
研習地點:教育局資訊中心 3 樓電腦教室(五妃街 236-1 號)。
第三場
研習時間: 113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 時至 4 時。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650】
研習地點:教育局資訊中心 3 樓電腦教室(五妃街 236-1 號)。
五、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六、請務必先至教育局學習護照報名,全程參與核予每場次 3 小時研習時數,未報名直接參與課程恕不核予時數;請參與學員自備學習載具。
七、敬請所屬學校鼓勵未完成 A1 、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教師報名參與,並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八、本案聯絡人: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邱珮瑜小姐。(市話: 2130669#491 ,網電: 6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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