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10095108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由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旨揭培訓,第二
梯次核心講師基礎研習南區及北區各 1 場,分別訂於 111 年 9
月 25 日(星期日)假新北市集美國小及 111 年 10 月 2 日(星期
日)假屏東縣唐榮國小辦理,場次及課程內容請見研習計畫
書(如附件 1)。
三、為培訓旨揭總綱宣導核心講師,請各校踴躍推薦參訓,薦
派名單需含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各一名,請於 11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前,將薦派人員資料彙總表(如附件 2 )電郵
至本局承辦人 yxc193@tn.eud.tw 信箱;另薦派人員請自行
上網(https://forms.gle/dYvomWWSX7Y47FdEA)填寫報名資
料。
四、相關事宜未盡之處,請以電子郵件(contact@tpea999.org.
tw)聯繫或電洽(02)2368-5900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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