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110189514 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因配合疫情加強防疫措施,其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建議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11921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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