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 6 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及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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