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8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90566353 號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09 年 6 月 6 日(星期六)為高雄市
第 3 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
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
假處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09 年 5 月 6 日中選人字第 1093750124 號
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戶籍設在選
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
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
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