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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2-04-26 | 點閱數: 280

一、依據本市 111年度市立中等學校教師市介聘分發期程表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參加審者配合下列事項:

(一)避免室集會同時段人潮過多情形,分時段進行書面審,請申請介聘教師依排定時間出席積分審(詳如附件 1),若無法於排定時間前往,請自行擇時前往,並請耐心等候。

(二)請出席人員依個別身體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並全程佩戴口罩。倘有發燒等身體不適狀況,請委託相關人員代為出席。委託他人參加積分審者,當日應另檢附「積分審委託書」(如附件 2)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三)配合校園之防疫措施,完成審後請儘速離開校園。

三、申請市介聘(含第 2階段「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超額介聘及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介聘)之教師積分審注意事項如下:

(一)地點:仁德國中活動中心。

(二)時間:111年 5月 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請以 A3格式列印)、教師證書、學歷證明文件、積分證明相關文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及影本各 1 份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本市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存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四)未於教師介聘系統登錄者,不予受理現場報名。

(五)若教師係經「超額介聘」、「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至貴校服務,或教師於校曾有轉任情形,請學校人事人員應於服務證明書中加註。

(六)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 111 年 5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送達仁德國中活動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四、參加「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超額介聘」之教師,請貴校惠予公假並課務排代;參加一般介聘及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介聘之教師者,則惠予公假惟課務自理。

五、因仁德國中停車空間有限,請出席人員盡量共乘前往。

相關附件請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系統 111年 4 月 25 日編號第 196289 號公告下載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9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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