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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俊青 - 總務處 | 2022-06-23 | 點閱數: 318

本校國中部 111 年度暑假期間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開始接受申請,本次補助主要採餐券發放方式辦理,請有意願申請之學生儘速向班級導師或午餐執行秘書提出申請並填寫意願書。

補助說明如下: 
1. 就讀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 1 )國小:升小二至升小六之學生,共 5 個年級。
( 2 )國中:升國一至升國三之學生,共 3 個年級。(升國一新生名冊確定後,始給予補助)
2. 第 1 類:經本市區公所或社會局證明低收入戶之學生。
   第 2 類: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之核定文件之學生(含「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惟村里長清寒證明不包括在內)。
   第 3 類:家庭突發因素致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由導師開立證明書)。
   第 4 類: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由導師開立證明書)。

補助要件:
1. 第 1 類「低收入戶」學生:不論是否到校參加課輔或活動均予以午餐補助,補助比照上課日計算,不含假日。
2. 其他情形者(第 2~4 類):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本市(各校)所辦各項活動,並明定提供午餐,依規定予以核實補助。

補助額度:核實補助,每生每餐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60 元整(含低收入戶無到校學生)。

補助期間: 111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29 日止計 42 天,不含休業式、正式上課日、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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