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 學年度臺灣大學「希望入學」暨「特殊選才」簡章公告如附件,請符合推薦資格、有意參加同學務必詳閱。
2. 欲參加「希望入學」管道同學(本校最多可推薦兩名),需繳交資料為簡章第 4 、 5 頁之第六點(一)至(九)項,自述書、利他證明彙示表與推薦書等格式,請自行下載。
3. 欲參加「特殊選才」管道同學,需繳交資料為簡章第 4 、 5 頁之第八點(一)至(六)項,以及申請學系所要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推薦函格式請自行下載。
4. 此兩類招生管道需由學校推薦,請欲申請同學於 10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7 時前,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與推薦信,繳交至教務處試務組,以利後續校內推薦作業,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