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關於資源班區段排課的補充說明
一、依據:
(一)教育部 100 年 7 月 22 日臺特教字第 1000127866 號函,「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第七條第二款「學校教務處排課時應考量資源班排課需求,提供優先排課之協助,例如:可採數個普通班的語文領域同時段排課,以利資源班學生抽離上課。」
(二)本校 111 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特推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 112-1 資源班區段排課規劃:依學生學習能力及需求分組,規劃區段一 202 、 203 、 205 、 206 ;區段二 302 、 305 、 306 、 307 。
三、影響:被區段排課的班級部分國英數課程(共 9 節課)被共同安排在相同時段,以利該班級中的資源班學生可以在該時段中被抽離至資源班上國英數三科的資源班調整後課程內容。
四、綁定的位置如附件三所示,若老師須要異動,請配合此項決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