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 2021 年版),請相關教師參閱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 2021 年版)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4683 號函辦理。
二、請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專區之「1-實驗室生物安全」點選查閱旨揭規範。
三、原「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及「動物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
範」已不適用。
四、檢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0 年 5 月 21 日疾管感字第 1100500153 號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