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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健何 - 教務處 | 2024-03-12 | 點閱數: 5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創新教學工作創新教學宣導組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為推廣學校創新教學教案、教材教法、議題融入、跨領域教學等課程,將提供學校申請創新教學講師群入校宣導研習。

三、「創新教學宣導列車研習」講師群係由參加「創新教學獎評選」之得獎教師組成,各校可依據學校教師研習需求申請。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與研習辦理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四)。

(二)課程時數:每場次以 2 小時以內為限。

(三)研習對象:申請學校之教師。

(四)研習地點由學校自行規畫安排,並建議各科教學研究會可協同辦理。

(五)申請辦法:請學校填寫活動申請表(詳見附件一),經學校主管核章後,掃描成電子檔並 E-mail 至創新教學公務信箱

hongliya@tchcvs.tw ,並請來電告知。

五、講師人才庫:

(一)請於創新教學網站人才庫(New)網頁查詢,網址:

  https://reurl.cc/qrbvpR

(二)講師可由申請學校自行聯繫邀請,惟網頁資訊基於資安考量,講師其他授權提供之聯繫資訊,請洽計畫聯絡人洪麗雅小姐(電話: 04-22223307#605 )。

(三)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之領據,將由本計畫團隊提供。

六、經費支應項目:

(一)本計畫支付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

(二)申請學校自行負擔場地費、膳費、材料費、筆電或桌機(可連網)、喇叭、簡報筆、麥克風等課程需求。

七、結報流程:

(一)講師已簽領之領據正本 1 份。

(二)講師若搭乘高鐵,請其檢附去程之高鐵票根(須簽名)。

(三)研習人員(含講師)簽到表 1 份。

(四)填寫成果紀錄表 1 份(詳見附件二)。

(五)活動照片電子檔 4~6 張。

(六)請於研習辦理完畢後,將講師領據、高鐵票根(視情況有無)郵寄正本至本校(臺中市東區和平街 50 號)。

(七)請將簽到表掃描、成果紀錄表電子檔,同活動照片回傳公務信箱,並請來電告知。

八、檢附旨揭活動申請表及成果紀錄表 1 份,相關表件電子檔可至

  https://reurl.cc/VNZWaY

下載使用。

九、歡迎教師加入「創新教學。做了,很不一樣」LINE 官方帳號網址: https://lin.ee/B86OuOB , ID :@601yajqf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計畫聯絡人洪麗雅小姐電話: 04-22223307#605 ,公務信箱 hongliya@tchcv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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