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23 日高市教高字第 11331360700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自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4 月 1 日止。
三、申請對象: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申請方式: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制別上網填報表單(請使用 GOOGLE 開啟):
(一)研究所: https://forms.gle/u27fiVBAgsRjf2tD7
(二)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 https://forms.gle/8p7rQRjZzT7fCMrN7
(三)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 https://forms.gle/D3qNyVZC7FBH1mX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