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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2-02-15 | 點閱數: 201

111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 3 月 2 日起開始徵件,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三、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 111 年 3 月 2 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3 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
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 5 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 號);聯絡電話: 02-23110574 分機 251 。
六、另,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本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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