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5-07-09 | 點閱數: 78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6 月 30 日藝演字第 114000175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參點比賽類別第一款「臺灣台語系類(含馬祖語)」 修正為「臺灣台語系類及馬祖語」,其餘未修改。

(二)第肆點比賽組別第五款教師組第一目參與人員資格含括 代理、兼任教師。 (三)第伍點比賽規定第二款決賽規定第一目補充正式參賽人 員定義。

(四)第柒點附則: 1、第二、三款增修報到規定、檢錄及驗證等相關程序與 證明文件。 2、第九款上網逕自官網輸入帳密查詢成績時間為該類組 比賽結束之隔日上午 10 時後。

(五)(增修參賽者名冊表格格式及其注意事項。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自 115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至 4 月 17 日(星期五)間舉行,依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 施行。

四、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country/)。

:::

看過來專區

網站翻譯

校內系統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2.tn.edu.tw%2F%7Eyrh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csn%3D28%26nsn%3D14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