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教育為 108 課綱重大議題之一,其中交通安全議題關乎學童生命安全,並與生活情境息息相關,培養學童具備相關素養實為刻不容緩之目標。
二、為落實學童交通安全教育並培育教師具備相關知能,依據交通部第 14 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及 114 年道路交通安全考評實施計畫,國小、國中及高中每學年應規劃並完成下列事項:
(一)交通安全課程與宣導 4 小時:含校訂(彈性)課程(每學期至少 1 節)、部定(領域)課程(以議題融入方式)及各項宣導。
(二)教師交通安全研習 4 小時:含學校自辦、教育局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團到校服務、教育部磨課師平台數位自主研習、靖娟基金會辦理之交通安全研習等。
三、為協助學校規劃交通安全教育課程與宣導,教育局除提供各校申請課程模組前導學校計畫外,亦已建置「臺南市交通安全教育網」( https://tnctse.tn.edu.tw/),彙整完整教材教案及相關資訊,協助師長踴躍參考運用。
四、請本校教師配合至教育部磨課師平台( https://moocs.moe.edu.tw/)參與線上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