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05750 號函辦理。
二、工作坊時間: 113 年 8 月 22 日(四)至 8 月 24 日(六)。
三、地點:
(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 131)。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安康接待室(新北市新店區雙城路 12 號)。
(三)公務人員發展中心福華文教會館(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 30 號)。
四、參加對象:人權教育資源中心與藝術生活學科中心種子教師,以及對人權議題或以攝影說故事有興趣之全國高中職教師,預計正取 20 人,備取 4 人。
五、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9 日(五)。
(二)報名方式:
1、請先填寫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QRzg92
2、填寫表單後,再將影像作品的雲端連結寄至藝術生活學科中心信箱。
(1)信箱: hsnuartcenter@gs.hs.ntnu.edu.tw
(2)信件標題: 113 人權攝影工作坊-學員姓名。
(3)作品張數至少 3 張。
(三)錄取資格:主辦單位將於 113 年 8 月 12 日(一)下午寄發錄取通知,請於二天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並以郵局現金袋方式寄達人權教育資源中心(地址: 700 台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始確認錄取資格。
六、研習時數:教師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 15 小時,會後統一由中心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 4471572)。
七、主辦單位將補助「服務機關所在地至研習場地的往返交通費」及「工作坊的住宿費及膳費」,參與教師課務須自理,請貴校惠允公假出席。
八、研習實施計畫請參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