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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宇帆 - 教務處 | 2025-02-04 | 點閱數: 13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 年 1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153451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國教署辦理國中小領域/科目教師與英語教師暑期赴海外短期進修,為於進修期間提供課程諮詢及生活適應輔導,爰公開遴選具教學與服務熱忱且具良好語言溝通能力之隨班導師陪同隨行,以提高教師進修效能,特訂定旨案遴選簡章。 三、旨案遴選簡章資訊摘要如下: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2 日(星期日)晚上 11 時 59 分止。 (三)工作日期、地點及名額: 1、 114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25 日 5 名:加拿大維多利亞大...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舒晴 - 教務處 | 2025-02-03 | 點閱數: 491
注意事項: 1. 補考地點: 如考程表,屆時 請依照 座位表 入座。 2. 請攜帶學生證或 身份證、健保卡等證件應考,並穿著整套校服 (制服、運動服),違者該科扣 10 分 。 3. 考試鐘響後的前 5 分鐘為點名時間。 4. 考試鐘響後 20 分鐘內未進入考場者,視為缺考, 不得進入考場。 5. 特別提醒:手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 等數位用品 屬禁止攜入考場的物品,考試時請關機且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依本校考試辦法辦理。 6. 若有其他違規事項,依本校「 高中部考試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辦理 。
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5-02-03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該局 114 年 1 月 17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4015340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5 日受理申請。 三、補助對象為本市年滿 16 歲至未滿 25 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之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青年(不含進修部、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及在職專班)。 四、申請方式以填寫申請書,完成申請補助總金額所需之課程講座學習時數及服務學習體驗時數,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寄至該局社會救助科審核。
重要 陳香年 - 教務處 | 2025-01-24 | 點閱數: 288
一、招考類別及名額:國中部體育科教師正取 1 名,備取 3 名。 二、聘期: 114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三、報考資格、報名方式、考試時間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甄選簡章(詳如附件)。 四、若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電話: 06-3115538#201 。
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5-01-23 | 點閱數: 134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114 年 1 月 17 日紅心<一百一拾四>刑字第 005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含五專)之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父母須為 114 年仍在監所執行者),即可申請。  三、申請期間:至 114 年 5 月 16 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國小組:新臺幣 5,000 元/每名。   (二)國中組:新臺幣 8,000 元/每名。   (三)高中職組(含專一至專三)組:新臺幣 10,000 元/每名。    五、申請方式... 觀看完整文章
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5-01-22 | 點閱數: 90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114 年 1 月 14 日台童社工字第 114000004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5-01-22 | 點閱數: 147
一、依據財團法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114 年 1 月 14 日 114 遠(企)字第 09 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1.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3.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n... 觀看完整文章
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5-01-22 | 點閱數: 147
現設籍台南市六個月以上之原住民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一)學業成績: 1.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2.高中(職)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二)傑出表現: 1.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各級成績標準如下: ( 1 ) 中級:總分達九十分以上。 ( 2 ) 取得中高級以上考試認證。 1. 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獲得下列個人或團體獎項: ( 1 ) 縣(市)級:前三名。 ( 2 ) 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分配原則如下: (一)國民中學每學期三...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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