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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5-09-09 | 點閱數: 41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8 月 2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1490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甄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一)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教育實習生需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二)甄選組別:語文(國文科)、語文(英文科)、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及健康與體育領域,各組徵選作品每件參與人數需為 3-4 人,以參加 1 件(含每人 1 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請於優良教徵選線上報名系統(http://12years.ncue.edu.tw/)填列相關資料,並印出及備妥所需參賽文件於105 年 1 月 13 日(三)前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劉如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評選標準:教學活動與流程能突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念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補救教學及適性輔導等精神與理念,標準包含: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策略有效性、教學評量多元化、教學媒材與回饋及現場報告等。
六、各組擇優獎勵(各組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
(一)特優:各 3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 1 次,每人獎狀 1 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 1,200 元,最高以 1 萬字計算。
(二)優選:各 5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2 次,每人獎狀 1 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 1,000 元,最高以 1 萬字計算。
(三)佳作: 2 名,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1 次,每人獎狀 1 張。
七、另為鼓勵教師參加教案甄選,形式要件符合進入初審者,由本部函發每位教師入選證明書函。
八、相關表件公布於計畫網站「最新消息」(http://12years.ncue.edu.tw/)。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劉如瑋小姐、陳昭雯小姐( 04-7232105 轉 5723 或 5725 )、 E-mail: 12year.educati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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