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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2016-11-04 公告 有關貴機關(單位、學校)如有國家賠償訴訟案件者,請依說明二辦理,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251 / 人事室公告)
2016-11-04 公告 函轉教育部有關憂鬱症是否為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所稱精神病乙案,詳如附件,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270 / 人事室公告)
2016-11-03 公告 檢送「臺南市106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1份,請有意願參加甄選者於11月9日中午前送件至本室完成審查。 (林貞貽 / 375 / 人事室公告)
2016-11-03 公告 轉知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承作廠商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iread灰熊愛讀書網路書店)舉辦105年11至12月專屬活動「尋找理財金雞母:預約2017富足年」訊息,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18 / 人事室公告)
2016-11-01 公告 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105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機關實施訓練,而於106年1月1日以後始經機關派代任用者,基於信賴保護之法理原則,得依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釋停止適用之相關規定,採計曾任服務年資併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03 / 人事室公告)
2016-11-01 公告 公告: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駕之決心,請利用內部公開集會、新進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場合加強宣導,重申公務人員酒後不開(騎)車,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285 / 人事室公告)
2016-10-31 公告 有關自106年1月1日以後始任約聘(僱)人員者,其曾任相關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年資之慰勞假年資採計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270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8 公告 考選部訊息:10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自105年11月1日至10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林貞貽 / 362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7 公告 有關撤回國家賠償請求書之格式業已修正,如附件,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60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7 公告 因應105年10月12日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之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係屬公保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強制加保對象,應予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其加保、保險費率等相關事宜請依銓敘部規定辦理,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61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5 公告 新市政中心開放決策城鄉論壇』熱烈招募公民參與!歡迎市民踴躍上網線上報名或至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索取報名簡章。報名截止日:11月3日 (林貞貽 / 288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5 公告 轉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池上榮民會館試營運優惠方案,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40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5 公告 公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及代理教師係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項第3款所列「教育人員」範疇,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渠等參加參訪研習時除經機關學校指派公差-執行一定之任務者外,其餘因不具因公情事,自非本辦法限制投保意外險之對象,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13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5 公告 檢送教育部「因應各級學校勞工於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國定假日』放假Q&A」一份,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08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1 公告 公告:教育局自即日起進行學校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調查,抽訪對象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請同仁自行檢視教育局資訊中心電子郵件,如有接到通知之受訪者至資訊中心電子郵件收信後,依信件內容連結至「問卷填報系統」填答。 (林貞貽 / 296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1 公告 檢送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11月份研習班期表1份,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272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0 公告 105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退休條例)第14條,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以105年9月30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7852號令及考臺組貳二字第10500059321號令,定自105年6月10日施行,檢送前開令影本1份,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45 / 人事室公告)
2016-10-20 公告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民國105年10月12日會銜修正發布,將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投保一般保險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並自106年1月1日以後考試(按:自10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起)錄取人員適用,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321 / 人事室公告)
2016-10-19 公告 如有支(兼)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規定改領一次退休給與,請同仁參閱。 (林貞貽 / 237 / 人事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