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 甄選分發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 2024-04-14 · 人事黛 · 人事室 · 點閱數:99
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 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