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案,業經行政院核定並俟總統公布後,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公告 2024-01-12 · 人事黛 · 人事室 · 點閱數:169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 月 11 日 府人給字第 1130090803 號函。
二、本府聘用、約僱、約用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調整為每點 135 元,至中央補助款進用之聘用、約僱、約用人員,應依 經費補助機關之支給標準辦理。
三、檢送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公教 人員各類待遇表別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