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之「臺南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辦理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作業流程」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 2022-06-13 · 輔導佩 · 輔導室 · 點閱數:107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強迫入學條例」及「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辦理。
二、為使旨案流程符合現行法規及輔導程序,爰進行修正,相關修正內容如附件,請確依旨揭流程據以辦理中輟通報及復學輔導事宜。